【报资讯】【一问一答】最新动态:IASB初步建议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税前或税后口径都可以?

2023-04-09 21:06:50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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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新动态:IASB初步建议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税前或税后口径都可以?有哪些可能存在的变化和我们现有的操作不尽一致?

严小颖习惯每天浏览一些和资产评估相关的官方网站,2023年4月4日,她注意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官网发布了最新的重磅消息:《业务合并-披露、商誉和减值》(Business Combinations—Disclosures, Goodwill and Impairment)的讨论和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AS36)的一些可能的修改。 严小颖把这一动态转发到部门微信群内。 赵明轩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这个习惯,但谁发现谁来研究貌似不尽合理,这一次,赵明轩把任务分配给了财报专业组,也就是:赵明轩、严小颖和方略,方式就是头脑风暴。 赵明轩提出了一个问题,最新动态中,有哪些可能存在的变化和我们现有的操作不尽一致?小组注意到如下重要内容: 作者:赵强 岳修奎 高勐 栾广宇 赵庆安 01减值还是摊销?在《业务合并——披露、商誉和减值项目更新》一文中:
“总的来说,考虑到我们所提供的大量证据,我们决定我们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来探讨重新引入商誉摊销,要么改善向投资者提供的信息,要么降低成本和复杂性。因此,我们决定保留减值模型来核算商誉。”
02可能修改的目的IASB针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一些可能的修改的目的是:降低商誉减值测试的成本和复杂性。03IASB初步建议主要集中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位置1.CAS8目前的规定是: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包含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现金流。IASB初步建议取消IAS36中的上述相关规定,即取消上述限制。
“CAS8:第十二条 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
2.CAS8目前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采用税前现金流和税前折现率,IASB初步决定:现金流与折现率口径匹配,即可以是税前口径,也可以是税后口径,但需要披露清楚。04大家说到赵强说到:现在看来IASB是这样考虑的。但是我总感觉这样规定会存在潜在的问题,将来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采用税前现金流和税后现金流,会出现不同的减值测试结果的情况?采用税后现金流折现比采用税前现金流折现简单,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如果一个资产组的资产分布在多个国家或地区,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税率都不一样,采用税后现金流折现是简单了?还是复杂了?如果采用税前折现值等于税后现金流折现值,似乎是简单了,但是不采用这种方式呢?也会简化吗? 岳修奎说到:我个人还是赞同IASB这次的修订的,毕竟我们更容易获得的是税后期望报酬率。原规定强调税前现金流和税前折现率的确给大家造成一些困惑,最主要的就是如何将税后折现率调整为税前折现率,是迭代试算的方式还是简单换算在实务中也有不同做法,现在不强调税前了,简化了资产减值测试的实际操作。“IASB初步决定建议取消IAS36中对估计VIU时所采用现金流的部分限制,将不再禁止会计主体采用包括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这也使得VIU与公允价值更为接近。 赵庆安说到:如果企业税负平稳且简明,可以考虑税后现金流这种简化的方法,但如果税负不稳定且复杂,则不宜简化,否则会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严小颖意识到:如果可以实施这个规则,商誉减值测试的确变得简单一些了,特别是税前折现率,既然单变量求解的前提是:税前价值等于税后价值,这个前提为什么是成立的,不得而知,但这也不影响测试结果,为什么不简化呢?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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